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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鄞州区200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日期: 2009-9-23]   来源:   作者:   阅读: 1860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区审计局于2009年2月至4月对宁波市规划局鄞州分局(以下简称区规划局)、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鄞州分局(以下简称区药监局)和鄞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安监局)3家单位200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008年,全区有60家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行了部门预算,并全部报区人代会审议通过。为使我区部门预算不断走向规范、透明,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部门预算监督的若干规定》,并组织力量对部分重点单位部门预算进行了专题审议。区政府常务会议根据《鄞州区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听取和审议了一些重要部门200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汇报,并对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区财政局也进一步加强了对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和监督力度,要求各单位如实上报上年度结余资金,并将各项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同时,加强了对专项经费预算的审核和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

      从对区规划局、区药监局和区安监局3家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看,各单位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金使用不断规范。区规划局财政资金管理比较规范,专项经费能做到专款专用,行政事业性收费能按照收费标准执行;区药监局重大经济活动决策能集体讨论决定,经费支出审批手续齐全,票据使用、货币资金管理符合规定,罚没款管理比较规范;区安监局制定了资金管理,财产物资管理及各项经费报销、支出审批等相关财务制度,罚没收入能全额上缴国库,做到收支两条线管理。但审计也发现3家单位在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纠正和完善。

      二、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㈠部门预算编制上存在的问题

      1、上年结余未在本年度预算中安排支出。审计发现区规划局2008年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项目中未优先安排使用上年度基本支出项目结余资金93.10万元,并形成了历年结余,造成财政资金闲置。问题发现后,区规划局已将上述结余资金93.10万元列入2009年预算支出项目。

      2、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审计发现区药监局2008年度预算安排汽车经费34万元,但2008年度实际汽车经费开支11.80万元,仅完成预算34.68%,主要原因是对刚购入的药品检测车费用支出预测不准,导致汽车经费预算支出安排偏大。

      ㈡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

      1、项目经费未专款专用。区药监局2008年在“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经费中列支会议费用17.92万元,招待费6.73万元,同时,延伸审计食堂账,发现至2008年底食堂累计结余达24.90万元,问题发现后,区药监局已暂停向食堂拨款;区安监局2008年将预算安排的84.9万元全员培训补助经费,全部下拨给镇(乡)街道,经延伸审计2个镇,发现均未将区安监局下拨的全员培训补助费发放到相关企业,而是用于镇安监站建设支出,经安监局确认,其余镇(乡)街道也存在类似情况。上述做法不符合部门预算管理办法中关于“各部门项目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移用”的规定。

      2、项目经费结余较大,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区规划局2008年底项目经费累计结余50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跨年度实施或实施进度缓慢,以及调整变更偏多等因素;区安监局2008年预算安排安全生产奖励经费640万元,实际支出435.50万元,预算执行率仅68%,主要原因:一是跨年度支付;二是有的项目未能完成。造成项目经费结余较大。

      3、支出票据不够规范。2008年区药监局发放给原钟公庙街道13个社区的“四无社区”创建补助经费14万元以相关单位提供的会务费等发票直接报销入账,未取得相关单位收款收据,形成管理上漏洞。

      ㈢部门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

      1、下属事业单位银行开户较多。审计发现,区规划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规划院、测绘院分别有银行户头10个和13个,银行户头较多,不利于资金安全。问题发现后,区规划局已组织对下属事业单位银行户头进行了清理,已分别减少银行户头6个和9个。

      2、拆迁补偿款未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审计发现,2003年10月因办公楼搬迁,由东港大酒店支付给区药监局办公大楼拆迁补偿费106万元,区药监局将该款转给下属稽查大队,入“暂存款”账,并列支各种费用39.89万元,不符合部门预算管理办法中关于“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的规定。问题发现后,区药监局已作纠正,拆迁补偿费将专项用于药品检验室等建设。

      3、下属中介机构注销未履行必要程序。2009年1月,区安监局在未进行审计评估和报区国资办审批情况下,将下属中介机构平安事务所进行注销,并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违反了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问题发现后,区安监局已着手进行整改,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平安事务所进行了审计和资产评估,并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公开拍卖,有关资产处置方案已上报区政府审批。

      三、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的几点建议

      ㈠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上年结余包括基本支出结余和项目经费结余都应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收入,并安排相应的预算支出项目;预算支出项目特别是执法单位办案经费补助支出项目应尽可能做到具体细化;同时,要加强对项目经费预算的预测和分析工作,保证项目经费预算安排科学合理,防止专项资金过多闲置结余,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㈡加强收入征收和管理。各部门单位应收的各项收入都应该按协议和规定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各部门各单位的所有收入包括下属单位上交收入、房屋出租收入、拆迁补偿收入、补助奖励收入等都应当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全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收入,并按规定细化安排预算支出,不应当转移收入或坐收坐支。

      ㈢严格规范各项支出。各项支出包括会议费、招待费、考察费等支出都应当做到依据充分、票据合规,并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规定》,避免使用大额现金支出;补助给镇(乡)街道、社区及相关单位支出,必须取得有关单位正规票据入账,不能以购物、餐饮发票等报销入账;专项经费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移用或转移,专项经费改变支出用途,必须调整相关预算,并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跨年度使用项目经费应当按规定及时兑现拨付。

      ㈣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一是要加强资产管理,固定资产转让、拍卖、下属企事业单位注销、转制必须严格遵循规定程序,按照“先审计评估后集体讨论决策”原则,并报区国资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二是要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完善相应机构,充实相关人员,加强对下属企事业单位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同时,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要积极采用先进管理手段,要大力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对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的管理,不断提高现代管理能力,促进内部管理工作上等级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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