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新农村建设的力度也随之进一步加大。一些地方都将大量财政资金用于农村自来水改造,农村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生态绿化建设、市场工程建设以及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对“三农”工作的大量投入也使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农业审计的要求日益提高。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农业审计工作,加快建立农业审计新模式,使农业审计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工作,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适应审计工作整体发展的要求,值得思考。 一、当前农业审计的工作特点 近年来审计机关开展的农业审计工作主要是针对财政支农的直接政策进行的,即农业专项资金审计。总体上讲,其工作特点是“点多、面广、政策性强”。 (一)所谓“点多”,一是指审计涉及的农业专项资金的种类繁多。财政资金分别由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国土、发改、科技等多个部门管理。不同的专项资金都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有各自的管理规定和使用要求。二是指审计涉及的对象多。任何一项农业专项资金具体落实的项目单位和收益群体数量都很庞大且十分分散。 (二)所谓“面广”,一是指农业专项资金审计涉及的管理部门众多。二是指农业专项资金审计既涉及国有、集体、民营等多种经济成分,又涉及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企业公司和农村生产组织、农民个人等各类经济组织。 (三)所谓“政策性强”,一是指农业专项资金的设立、管理和使用来自党和国家支持和服务“三农”的政策;二是指农业专项资金的最终受益群体是广大农村的基层群众,“群众利益无小事”。 二、建立适应各地实际的农业审计新模式 (一)探索建立“三位一体”的审计新模式 “三位”分别指的是审计、农林、乡镇内审部门。“一体”指的是农业审计新模式。需要指出的是农林部门既是农业审计中的被审计单位,其下设的农经科又是具体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审计工作,负责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监督管理农村财务公开等工作的职能办公室,熟悉涉农资金的预算安排与批复-资金的拨付-资金的使用。所以“三位”之间要建立的是一种农业审计合作的工作模式,尝试着就某项农业专项资金开展“统一组织”的审计,在范围的划分上应该相互协调,不重不漏;在内容上应各有侧重,重点突出,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该模式的整体功能。 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审计部门应把农业专项资金和项目的审计与调查作为工作重点;农林部门应把资金的拨付及时性、使用的效益性作为工作重点;乡镇政府的独立内审机构,应将村级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确定为工作的中心内容,关注农业资金投入的效果性、经济性和效率性。农业审计必须将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结合起来,将自行和联合审计结合起来,将自觉与法定审计结合起来,将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结合起来,将专业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 (二)整合审计资源,发挥整体效能 审计部门要经常组织力量开展对“三农”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同时要依靠乡镇内部审计力量,扩大审计范围,加大审计力度。内审协会要经常组织乡镇内审力量开展对“三农”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另外,乡镇审计机构也要经常性的组织对“三农”资金及项目的审计工作。 农林部门在财政支农政策、镇村级土地预征等方面要给予审计部门协助,同时也要对乡镇内审提供一定的指导作用。当然,三者之间的协作与共享信息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如鄞州区2009年区镇两级共审计325个村的村级财务,审计总资金55.12亿元,审出违纪违规金额718万元,收回407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76万元,落实整改措施534条。农村审计的覆盖面得到扩大,审计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大,村级审计在加强经济管理、推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农业审计的主要关注点 (一)关注涉及民生等方面的问题 农业审计工作应加大对扶贫、救灾、移民、农村社会保障以及农村医疗、教育等领域的审计或审计调查,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是要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失土农民社会保障基金、农村公共卫生经费、教育经费等民生资金的跟踪审计,使资金真正用到被救助、被扶持者和被保障者身上;从而保护好群众利益,减轻群众不合理负担,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二是要加强对国家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使群众切实得到政策的实惠。三是要特别注重对“三农”资金中政策性较强的补贴资金的审计监督,即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农机具补贴资金,良种补贴资金等,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稳定。 如鄞州区连续四年组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跟踪审计的基础上,2009年再次进行跟踪审计。通过审计揭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新问题,同时关注跟踪审计发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和大病救助资金存在较大结余”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使该区进一步提高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2008医保年度新型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率为49%,住院有效补偿率54%,门诊有效补偿率30%,与市区平均水平持平,部分甚至高于市区平均水平。 又如鄞州区对滩坑水电站移民安置资金的拨入、使用和管理情况以及移民安置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重点延伸调查了有移民安置任务的5个乡镇(街道)、15个村及移民户。鄞州区对滩坑水库移民安置补助标准除严格执行浙江省规定外,再另行补助安置村调整生产生活用地补偿费。从总体看,鄞州区移民安置工作做到了想移民之所想,急移民之所急,改进服务,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使移民“安得下、稳得住”。 (二)关注涉及农村转移支付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等方面的问题 农业审计工作应把重点放在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和财政对农村转移支付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上,重点揭露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损失和国有资产流失等宏观管理上的重大问题。特别是要通过绩效审计,加强对公共资源管理状况和管理秩序的分析研究,对政府农业投资项目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进行全面、综合检查与评价。 如鄞州区通过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小城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等新农村建设资金进行跟踪审计,从资金来源、分配、使用和效果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为促进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发挥重要作用。如通过区本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审计,发现由于各乡镇转移支付项目进程缓慢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等问题,引起区领导重视,批示要求加快项目进度,有关乡镇进一步加快了建设进度,促进了转移支付项目的早建成和百姓的早得益。 四、加大农业资金绩效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法 (一)结合财政财务审计,关注涉农资金管理的规范性 通过配合财政“同级审”,实行经常性审计制度,加大上审下和交叉审计的力度,及时揭示少数地方和部门为解决行政经费不足而随意挤占、挪用涉农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同时结合现有财政管理体制和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总体把握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情况、结构变化和投向变化,全面反映和评价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现状,为规范政府各部门职责权限,制定农业投入、产业结构调整等农业宏观政策提供依据。 (二)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量化评价项目决策的科学性 农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列入政府主要领导和项目单位“一把手”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制定专项资金考核量化指标,有计划地连续性考核,不达标的要追究其责任;将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涉农项目的决策依据、程序及其效益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决策的重要内容之一,及时发现和揭示涉农资金运行中的领导决策问题,促进“三农”政策的落实,促进涉农资金投入到位、管理有序、发挥效益。 (三)结合工程项目审计,关注农村基建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审计资金使用单位是否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合同或承诺书使用资金,会计资料以及项目预、决算是否真实,工程决算是否及时,有无挤占挪用、虚列支出、搞虚假工程骗取资金或违反会计制度规定使用资金等问题。检查是否全面推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制以及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调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如期发挥效益,有无因立项目不准、责任不清、管理不善或工程质量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或事故隐患的问题。 (此文被入编宁波市农村工作指导员调研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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