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关于“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的有关精神要求,区审计局积极谋划,着眼审计工作,首抓三项工作,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3月4日召开关于“机关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专题会议。确定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信息采报、台帐归档等日常工作。 二是广泛宣传,明确建设要求。传达了区委区政府[2010]5号文件《关于“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08]50号文件《关于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效能建设的要求。并结合审计工作特点,将在全局建立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首问负责制、否定报备制、限时办结制、审计组廉政承诺制、审计现场公告制、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八项制度。力求通过建设使审计工作作风更加深入,工作效能明显提升,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对审计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是积极谋划,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动员会上党组书记、局长提出机关效能建设要与审计工作相结合,与机关作风相结合,与考核奖惩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通过建设活动提高审计效率,优质高效完成2010年审计工作。各业务科室按照局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制定审计方案,实施审计,集中精力做好同级审工作、宁波市市长迎审工作和优秀项目报送、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完善、投资审计管理系统三期升级等近期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制度,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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