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鄞审财通〔2010〕1号通知书,我局决定成立审计组于2010年1月21起对鄞州区教育局2009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一、审计内容:鄞州区教育局2009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 二、审计程序: ㈠审计3日前,向被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㈡通过审查有关的文件、会计资料、财物等,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等方式,取得证明材料。㈢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单位意见。被审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㈣出具审计报告,必要时依法作出审计决定。 三、审计纪律:审计工作人员在审计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审计纪律,严格执行“四条禁令”和“十个不准”。在规定的区域以外单位审计时,需要在被审计单位用餐的一律只能用工作餐。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当事人以各种名义的礼品、礼金、加班费、奖金、补贴、有价证券或借用钱物;不准单独与被审计单位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商谈审计组提出的审计事项处理意见;不准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四、审计组组长:龚佩红 联系电话:87523319 本公告由审计组向被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之日起在被审单位公共场所张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监督电话:8752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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